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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黔国酒业集团&贵州止争律师事务所的联合声明 文章内容
贵州黔国酒业集团接消费者反馈,在市场上购买了标注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黔国酒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定制白酒,为此委托贵州止争律师事务所进行专项调查。经查,系未经贵州黔国酒业集团知晓和同意,擅自冒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黔国酒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行为,已给贵州黔国集团良好的社会声誉产生一定影响,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特联合声明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起,贵州黔国酒业集团不再对外接受和生产标有本公司名称的酒类定制产品。 二、请广大消费者务必认准购买渠道、认准产品防伪码和条形码,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均可辨认真伪。 三、贵州黔国酒业集团联合贵州止争律师事务所即日起 开展“打击冒用企业名称专项行动”,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并将视情况予以奖励。服务电话:400 8039 777。 文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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